在信息爆炸的黑料數字時代,“吃瓜”已成為網民圍觀社會熱點事件的吃瓜代名詞。從明星八卦到民生糾紛,網曝從突發新聞到企業內幕,量曝料爆料“黑料”的區別傳播與“正能量”的倡導形成微妙博弈。而“曝料”與“爆料”這兩個看似相近的黑料吃瓜網爆料黑料蘑菇詞匯,實則折射出信息傳播動機與的吃瓜深層分野,成為解讀網絡生態的網曝關鍵切口。
“黑料吃瓜”現象源於公眾對社會事務的天然關注,但當其異化為流量生意時,區別便催生了灰色產業鏈。黑料2023年濟南康某某一案極具代表性:通過編造“校園霸淩”等虛假視頻,吃瓜建立千餘個“吃瓜群”傳播涉黃信息,網曝最終形成超50萬人的量曝料爆料非法社群。這類行為以公共利益為幌子,區別實則踐踏了信息真實性的底線,其本質是將人性弱點轉化為牟利工具。
相較之下,“網曝正能量”試圖在監督與引導間尋找平衡。如2020年齊齊哈爾男子以“發口罩”名義拍攝的砸蛋糕視頻,雖標榜“正能量”,論文一區二區三區的英文卻因侵犯他人尊嚴引發爭議。這揭示出正能量傳播的核心矛盾:真正的正能量應如英國心理學家理查德·懷斯曼所言,是“促使人不斷追求、讓生活圓滿幸福的動力”,而非表演式作秀。二者的根本分野在於,前者以破壞性信息製造流量,後者以建設性內容引導價值。
從行為動機分析,“曝料”與“爆料”存在本質差異。日韓色婦一區二區三區語言學研究表明,“曝料”指向媒體提供線索的中性行為,如記者通過線人獲取新聞素材;而“爆料”則強調信息傳播的爆炸性,常伴隨未經核實的刺激性內容。這種差異在司法實踐中尤為明顯:濟南網安部門查處的虛假信息傳播案中,嫌疑人通過境外網站搜集素材,刻意製造地域化謠言以收割流量,其行為已突破“曝料”範疇,演變為係統性造謠。
利益驅動下,“吃瓜經濟”形成完整產業鏈。研究顯示,單個“吃瓜群”的建造成本不足百元,但通過分級轉賣群組權限,最終可產生人均1.2-1.5元的收益。這種商業模式刺激了信息異化,如某MCN機構頻繁製造對立話題,僅2022年就引發13起群體性網絡暴力事件。當傳播動機從公眾知情權轉向商業利益,信息篩選機製必然發生扭曲。
網絡傳播的邊界在具體事件中屢受挑戰。社會心理學研究指出,網民在“信息繭房”效應下,更容易采信符合預設立場的內容,這種認知偏差被稱作“證實性偏見”。2022年清朗行動披露的案例顯示,超60%的網絡謠言利用地域、性別等標簽製造對立,通過情緒化表述獲得病毒式傳播。這種傳播模式不僅消解了事實核查機製,更催生出“後真相”時代的認知危機。
在天平的另一端,正能量傳播需要更精細的建構策略。2023年《風雨落坡嶺》紀錄片采用電影化敘事呈現列車脫困救援,既保持事件真實性,又通過情感共鳴實現正向引導,全網播放量突破3億次。這種成功案例證明,正能量傳播不必回避社會痛點,關鍵在於呈現方式的專業性與價值立場的建設性。
技術治理層麵,2024年網信部門建立的謠言溯源係統,已實現85%虛假信息的24小時內溯源處置。但機械化的內容過濾難以根治深層問題,需輔以網民媒介素養培育。如“鴻蒙生態日日新”等簽到活動,通過正向激勵引導用戶參與信息淨化,這類柔性治理手段正成為平臺管理的新趨勢。
法律規製與行業自律需形成合力。我國《網絡安全法》第12條明確規定不得利用網絡傳播虛假信息,但在具體執法中,仍存在違法成本與收益失衡的困境。專家建議參照新加坡《防止網絡假信息與網絡操縱法案》,建立“謠言造成的實際損失×傳播係數”的懲罰性賠償機製。網絡平臺應當建立“曝料分級審核”製度,對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設置多重驗證流程。
在虛實交織的網絡空間中,信息傳播的重建需要多方協同。既要以技術手段遏製“黑料吃瓜”的野蠻生長,也要通過價值引導培育“正能量傳播”的優質生態。未來的研究可深入探討算法推薦機製與信息異化的關聯性,或從認知神經科學角度解析謠言傳播的心理機製。唯有在法治框架下重塑傳播,才能使網絡空間既保持活力湧動,又不失秩序井然。
(責任編輯:母子吃瓜黑料)